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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18号
【颁布时间】 2012-02-03
【实施时间】 2012-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6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12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的通知

  (宁委发〔2012〕18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 2012 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2年2月3日

  


  
南京市2012年社会建设工作目标

  


  2012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代会、全市幸福都市建设动员大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为根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统筹发展、共建共享,坚持发展为了幸福、幸福引领发展,维护群众利益,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建设,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加快把南京建设成为独具魅力的幸福都市。

  

  一、鼓励创业富民,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1、创业带动增收。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崇尚创业、支持创业、积极投身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不断完善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机制,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双倍增计划”,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3%,力争增长14%。

  

  2、完善创业政策。采取提供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减免创业企业税费、扩大创业补贴范围、创新创业培训模式等方式,加强创业实训基地和创业园区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重点提高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能力。开展“创业导师进校园”系列活动,积极培育创业服务组织,提高创业成功率。

  

  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健全投资项目就业论证评估制度,创新政府补贴培训机制。完善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系统,建立全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就业。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4、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健全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全面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动报酬。

  

  5、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种理财产品,积极开辟新的投资领域,扶持投资服务机构和理财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居民合理支配财富,为居民提供更多理财机会,逐步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

  

  6、增加农民收入。落实种粮、农资综合、良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加大高效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项资金投入,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深化户籍制度等社会政策改革,推动有条件的农民有序转为居民。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4%,力争增长15%。

  

  二、加快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7、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特殊群体参保的扶持力度。继续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

  

  8、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实行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时监控管理,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作为社会保障扩面重点,建立缴费年限与待遇享受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参保缴费率。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

  

  9、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0、保障残疾人权益。制定《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办法》,依法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继续落实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救助标准自然调整机制,加快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集中托养中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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