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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1-10
【实施时间】 201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9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公众获取科学技术知识渠道进一步拓宽,对科学技术的态度更加理性和科学,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

  1.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继续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重点宣传低碳经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的科学素质水平有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公民科学素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3.科普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稳定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发展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扩大科普创作队伍,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家与群众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多层面的科普工作队伍。

  4.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形成多层次的公共科普服务平台。

  5.《科学素质纲要》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更加健全。各级领导更加重视、部门配合更加得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估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和评估督查体系。

  三、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方针和发展目标,“十二五”时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市情,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高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和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与价值观。

  (3)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的成果,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和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其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促进自我发展的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2.主要措施

  (1)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实施科学教育。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义务教育注重学生的品行培养,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高中教育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推进科学课程的深入实施。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节能环保、心理生理健康、应急安全避险、低碳经济等新科学知识。开展馆校结合试点,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推进科学课程教学,开辟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教育的第二课堂。

  (3)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楚才杯”作文竞赛(科普科幻类)等科技类竞赛活动,组织青少年科普夏令营,提升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开展院士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技馆、科普剧进校园、科普竞赛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开展节能环保的校外、课外活动,让未成年人亲身体验环保行动对生活的益处。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组织科学家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面向乡村学生、农民工子女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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