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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1-10
【实施时间】 201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9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接上页]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主要措施

  (1)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创业培训,加强对在岗职工、新成长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中国青年就业创业行动,组织青年技能训练营,开展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特别注重对外来务工人员科学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培训。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职业和科学素质特点,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科学素质水平,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建立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制建设,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

  (2)建设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面向职工的专题讲座,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乡镇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开展送科技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加大面向科技工作者的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培训等宣传教育活动。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着力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3)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创建创新型班组(车间)、创新型企业活动,着力打造一大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在企业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大力实施厂会协作和金桥工程。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着力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执政能力,提升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

  (2)促进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切实增强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2.主要措施

  (1)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培训。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各级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和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的科学教育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专业教材,加强课程体系建设。

  (2)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各类科普活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举办科技知识讲座、科学素质竞赛、主题演讲和科学素质大讲堂等各类科普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实地参观科研单位和科普场所。推动报刊、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创办科学素质的专版、专题、专栏,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3)在学习型机关建设中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将科学发展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等战略思想以及我市科技发展规划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培训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

  (4)在选拔录用、综合评价工作中体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要求。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题库中,进一步丰富与提高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强化对科学素质的测查。探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监测评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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