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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1-10
【实施时间】 201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99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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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任务

  (1)繁荣科普创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集成国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制作的社会化,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2.主要措施

  (1)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发挥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的科普创作热情,把科普作品的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推介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公众的认知度。探索科普产品的新形式,开发适用于电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产品,借鉴国际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市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探索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选择适宜向公众传播的科技成果,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扩大科研成果对社会的影响。

  (3)引入市场机制,推动科普产品制作的产业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社会团体从事科普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培育科普展览策划、研制、使用、推广的一体化产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展教资源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推动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4)构建数字科普资源网络平台。调动拥有数字科普资源的各方面力量,建设数字科技馆等科普资源网络平台,构建支持视频、音频和图像等多媒体形式的交互式科普信息内容的集成平台、发布平台和管理平台。培育和扶持一批对公众有较强吸引力的优秀科普网站,建立各类兼具知识传播和科学实践功能的专题虚拟科学体验区,构建包括观察认知、探索体验和实验制作等众多主题的虚拟科学乐园,使公众通过人机交互等方式体验科学的过程。

  (5)构建实体科普展教资源平台。开展基础性、原创性研发。加强科普展教品内容的整体设计,围绕公众关注的科学热点、难点和突发事件,制订重点创作选题规划。着力开发优秀、原创性科普展教品,加强展教衍生品的研发和推广,研制全市普适性展教品与专业特色展教品相结合,丰富各类科普设施的展示和活动内容。将社会教育资源转化为科普展教品。重点将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动植物园、自然保护区等相关方面的教育资源开发、转化为科普展教品。将开发科教影视节目、科普图书、挂图等展教资源与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展教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活动效果。推动旅游景区、农业观光园、绿色生态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开展特色科普展教活动。

  (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

  (1)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2)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3)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2.主要措施

  (1)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加强科技专栏建设。推动各类大众传媒机构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与制作。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农村发行和使用。积极培育市场,推动科普文化产业发展。

  (2)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科学素质培训,增强其在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中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增强坚持科学态度、自觉抵制伪科学、反科学的意识。定期举办科学家与媒体面对面交流活动,提高媒体从业者科学引导公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加大节能环保宣传,增强全社会节能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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