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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总体目标 2012年,试点地区按照因地制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若干领域先行组织实施。 2013年-2014年全面推进,试点地区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城乡教育、医疗、文化合理布局、均衡配置的公共服务体系,城乡有效衔接、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体系。 2015年,试点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1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势头得到扭转,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综合带动能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城镇化率达到 75%;城镇基本养老参保覆盖率达到8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8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7%以上,失业保险参保率达8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0%;建立更加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四、探索的主要内容 一是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体系。积极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域总体规划“三规融合”,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和融合,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同时,建立刚性的规划执行监督体系,确保规划严格执行。 二是探索建立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机制。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乡产业布局,以工业化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以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推动产业融合,以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二、三产业升级,切实提高城乡产业关联度、市场集中度和经济融合度。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以旅游产业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三次产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三是探索建立优化城乡资源要素体制。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承包地、林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农房产权证等登记确权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鼓励农户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发展规模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整治工作,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建设用地流转等政策,盘活村级非农建设用地。 四是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以居住地登记为核心,以实有人口、实有住所管理为目标,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缩小城乡户籍差距。逐步剥离依附于户籍制度上的村居选举、就业入学、社会保障、土地承包、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等附属功能,使农民在农村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不因户口转换而改变。 五是探索建立服务“三农”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城乡金融市场体系,改善城乡金融服务。加快培育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各类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组织。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建立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探索建立农业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机制。积极推进“三农”保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六是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基层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变原来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模式为“市-区-社区”三级管理模式,撤销街道办事处,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实现重心下沉,更好地服务群众。加快社区服务向新村庄、集聚点延伸,加快村改居步伐,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构建城乡一体高效便民的服务体系。 五、主要推进措施 一是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积极引进国内、国外一流规划设计单位,坚持高起点和高标准做好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要以“全域贵阳”理念为引领,体现统一性和超前性,着眼于从全市“三区五城五带”的规划布局上科学谋划人口布局、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从市域全局上推动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市域总体规划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分布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规划等的衔接配套,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