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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1-09
【实施时间】 2012-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0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全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试点中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形成支持改革试点的长效机制。试点地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抽调精干人员具体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协调指导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指导试点地区制定专项改革方案和具体措施,推进专项改革试点工作。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改革进展。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市直有关部门要与试点地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研究和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帮助试点地区解决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财政投入

  

  市、区(市、县)财政要将试点工作所需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并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引导信贷投向,保证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增加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四)做好风险防范

  

  要精心选择先行先试点,明确工作步骤,规范工作程序,坚持封闭运行,坚持在规定区域范围内实施示范点统筹城乡改革方案。在先行先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面上有序推进,把改革风险降到最低,保证风险可控。

  

  (五)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推动作用,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建立试点地区横向交流机制,坚持以典型推动和指导面上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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