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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二〇一二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的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我省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现就切实抓好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声誉,事关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省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要务、第一责任,进一步增强“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崇高事业,始终从零抓起,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的总体战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及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不断研究和探索安全生产的新规律、新特点,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工作目标: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减少一般事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推进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不断健全完善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并严格奖惩考核。继续认真执行挂牌责任制,把每个重点企业的安全责任明确到各级政府领导、主管部门领导和企业领导头上,并挂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督促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制度,保证企业的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危害治理等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好“六大员”、“五大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安全生产设施,严格职工培训,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配齐、配强市长、县长安全助理,并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把全省每个企业的监管责任明确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监管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监管小组的监管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安全质量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 四、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和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狠抓省政府安全生产10项制度和加强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118条规定的落实,保证各项措施发挥作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后的新要求,适应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进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制定完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重大隐患挂牌等制度,形成规范有力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