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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12]11号
【颁布时间】 2012-02-10
【实施时间】 2012-02-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05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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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五”上海地震前兆观测台网优化改造规划示意图(略)

  

  4.海洋地震监测系统的完善。目前,上海已有1个东海海洋地震台和大洋山、佘山岛2个海岛地震台,具备一定的海域地震监测能力。“十二五”期间,继续完善海洋地震监测系统建设,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合作,实现海洋地震观测数据资源共享。“十二五”期间,将浙江舟山地震台等海岛台的数据并入上海海域地震监测系统。

  

  (二)地震烈度速报网络和地震灾情快速判定系统建设工程

  

  地震烈度速报网络主要用于地震发生后,快速提供地震烈度的分布情况,这对快速判定地震的影响和破坏程度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上海已有强震动观测台站38个,现有的站点密度过于稀疏(1点/200平方公里左右),还不能达到烈度速报的要求。到2011年年底,本市的强震动观测台站可增加到56个,但仍与世界发达国家(1点/20平方公里左右)差距较大。计划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使本市强震动台站的数量达到316个。“十二五”期间,按照《中国数字强震动台网技术规程》的要求和上海地震特点、每50平方公里1个强震动观测点的技术要求,在崇明、嘉定、青浦、松江、金山、奉贤等区(县),新建100个强震动观测台(见下图),并在市区建设1个强震动监测中心,满足上海对有感地震烈度速报的初步需求。“十三五”期间,继续建设160个观测点。到2020年,使强震动台网密度基本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水平。

  

  在积极开展地震烈度速报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地震灾情快速判定系统,对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灾情分布快速给出初步结果,为政府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十二五”地震强震动观测点建设规划示意图(略)

  (三)研究建设地震预警系统

  

  在优化整合测震台网和建设地震烈度速报网络的基础上,利用全国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台站资源,结合本市的地震观测台网资料,研究建设适合上海特点的地震预警系统。同时,开展重大工程的地震预警关键技术研究,特别是对磁悬浮列车、高铁、输油输气主干管网、核设施、电力枢纽等重要工程设施的应急自动处置系统的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工程进行试点,使地震预警系统成为市预警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城市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造成的损害。

  

  (四)地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推进建设一个与上海特大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化的防灾减灾教育基地,定期为公务员、领导干部、居委干部、志愿者、学校老师等各类骨干群体提供各类灾害防御知识教育,为市民掌握灾害防御知识起到引领作用,从而提升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抗震鉴定和加固改造

  

  全面开展对既有建筑及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的普查,梳理本市城区和郊区既有各类工程的现状及抗震设防情况。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完成学校、医院、大型文化娱乐及体育设施、大型公共商业、大型交通枢纽、城镇住宅、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的普查,并完成1992年前设计建造的约300万平方米学校、100万平方米医院、40万平方米大型文化娱乐及体育设施、10万平方米大型交通枢纽的抗震鉴定。根据鉴定情况,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严重后较轻”的原则,制定加固改造实施计划和方案,积极推进抗震加固改造工作。

  

  五、“十二五”期间做好上海防震减灾工作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系

  

  健全和完善市、区(县)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加强区(县)基层防震减灾体系建设,理顺区(县)地震工作机构的管理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强化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机构的功能与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市、区(县)两级政府和各部门合力推进、确保落实。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搞好规划实施的衔接与补充,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投入机制

  

  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力度,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尤其是要加大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以及对中长期防震减灾规划研究的投入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

  

  按照“稳定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指导思想,加强防震减灾科研与管理队伍建设。坚持人才发展为防震减灾事业服务。坚持人才数量与质量并举,以质量为主;坚持培养与吸纳并举,以培养为主。坚持人才发展市场化取向,抓住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全方位、多层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科研团队与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水平。开展国际、国内防震减灾合作与交流,为培养人才、优化队伍提供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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