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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实现“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的工作目标,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安办发〔2012〕24号)要求,现将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3号、40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排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突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着力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企业,杜绝非法尾矿库,推动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消除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全市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对专项整治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督导检查,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长:常建忠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贺红生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蒋同军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王 雁市安监局副局长 朱新生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白根元市公安局正处级调研员 李文杰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李清水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工作副县(市、区)长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总体安排,跟踪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总结等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案件。 办公室主任:王 雁(兼) 副 主 任:姚院华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长 卫建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马波涛市公安局民爆一大队副队长 成 员:各县(市、区)安监局、国土局、公安局局长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设立三个市级督查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阶段性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抽查部分重点县和企业。其中,第一督查组、第二督查组负责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第三督查组负责全市非煤矿山非法采矿、超层越界开采以及未取得土地使用许可非法建设尾矿库的督查工作。 第一督查组: 组 长:王 雁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姚院华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长 马波涛 市公安局民爆一大队副队长 丁百管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员 贾永恒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员 专 家:3人 第二督查组: 组 长:李清水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王富文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员 王文龙 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张安兴 市公安局科员 董明明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员 董智杰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科员 专 家:3人 第三督查组: 组 长:朱新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卫建民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王治国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二队副队长 专 家:3人 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 三、深化整治的对象、重点 (一)深化专项整治的对象 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建设单位。 (二)深化专项整治的重点 2009年以来单独关闭、整合关闭的非煤矿山和已闭尾矿库,是否按省政府“六条标准”关闭(闭库)到位,是否落实了关闭(闭库)后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