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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综[2012]37号
【颁布时间】 2012-03-05
【实施时间】 2012-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1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体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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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突出科技支撑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体育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扶持基础研究,加强体育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做好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和体育管理、教学、训练的科技支撑。在竞技体育方面,在坚持“三从一大”训练方针的基础上,要合理调整项目布局,优化项目结构,加强对科学选材、基础训练的研究,着力解决重点运动项目关键技术难题。在全民健身方面,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着力开展全民健身重点领域和技术的研究。在体育产业方面,优化产业结构,扶持民营体育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体育经济占社会经济的比重,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强化人才保障

  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建立完善体育人才培养、任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加大全民健身服务管理人才、竞技体育人才、体育专业技术人才、体育经济人才等各类体育人才的培养力度。全面贯彻落实《福州市文化、卫生、体育系统人才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有利于各类人才施展所长的激励政策,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人才队伍。

  

  (六)发展体育文化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积极营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体育环境,全面推进体育文化发展繁荣。福州传统体育文化和体育人文历史得到良好保护和传承。福州体育精神发扬光大并成为福州城市精神的重要组成内容。全民健身、终身体育、快乐体育等体育观念深入人心,使体育文化成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七)促进合作交流

  继续推进两岸体育交流与合作,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国登山、两岸龙舟赛、门球赛、海峡论坛等大型两岸体育交流活动,增进两岸体育界的互信和共识。强化榕台单项体育协会之间、基层体育组织之间的对口交流机制,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进一步加大与兄弟省、市的体育交流与合作,依托海西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广纳体育优秀人才,汲取先进经验,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的体育事业,不断推进“体育强市”建设。

  

  (八)营造良好氛围

  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生活需求,围绕福州“富民强市、和谐宜居”的发展目标,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全民健身计划、奥运争光计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广体育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极大激发人民群众体育热情,为福州体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积极的舆论支持,营造全社会参与体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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