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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穗教体卫艺[2012]4号
【颁布时间】 2012-03-09
【实施时间】 2012-03-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2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体育考试收费

  

  根据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问题复函的通知》(穗价〔2001〕127号),体育考试按每生10元的标准收费,与其它学科的考试费一同收取。

  

  六、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初中毕业生学校和各相关单位要重视体育考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广州市体育考试工作组”,由市招考办牵头,会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基教处、政策法规处(安全保卫处)、监察室等有关处室以及市教育局教研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区(县级市)教育局、考场、初中毕业生学校四级管理机制。

  

  (三)区(县级市)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地区体育考试。

  

  (四)市教育局属中学、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各院校附中,社会力量办学校以及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由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统筹组织参加体育考试。

  

  (五)主要职责分工。

  

  1. 招生考试部门。

  

  (1)牵头组织实施本地区体育考试工作。

  

  (2)制定本地区体育考试考务工作具体要求。

  

  (3)负责本地区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

  

  (4)负责本地区体育考试电子器材管理与使用培训。

  

  2. 体卫艺业务管理部门。

  

  (1)把握及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体育考试的政策。

  

  (2)会同局相关业务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教研部门,制定本地区体育考试意见和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

  

  (3)协调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并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4)负责对特殊考生的医务审核和对考场医务工作进行指导。

  

  3. 教研部门。

  

  (1)指导各初中学校和初中毕业生积极应对体育考试。

  

  (2)解读考试项目规则及规范考试方法。

  

  (3)指导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做好学生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工作。

  

  (4)负责体育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

  

  4. 初中毕业生学校。

  

  (1)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认识和应对体育考试。

  

  (2)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3)结合毕业生体检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

  

  (4)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医务审核。

  

  (5)组织考生依时赴考。

  

  (6)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防止发生各种伤害事故。

  

  (六)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考场、学校在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市体育考试工作各组联系人如下:

  

  考试方案:市教育局体卫艺处李建平,电话:22083678。

  

  医务审核: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蔡恭良,电话:22083677。

  

  考试规则:市教研室音体美科钟卫东,电话:83355430。

  

  特殊体育考试:市教研室教育理论科邱举标,电话:83359270。

  

  考务工作:市招考办中考科朱向阳,电话:83868080-8402。

  

  设备数据:市招考办技术科林伟棠,电话:83868080-8605。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2年8月31日。

  

  附件:1.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组名单

  

  2.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3.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特殊体育考试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

  

  4.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医务审核指南

  

  5.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考务管理制度

  

  6.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应急预案

  

  附件1

  
2012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吴强

  副组长:林洽生

  组员:沈慧洁、崔萍、黄学松、黄宪、庄金兴

  二、总监考:吴强

  副总监考:林洽生、沈慧洁、黄学松

  三、巡考组:

  组长:林洽生

  组员:沈慧洁、崔萍、黄学松、黄宪、庄金兴、

  四、考务组:

  组长:冯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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