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2]326号
【颁布时间】 2012-03-19
【实施时间】 2012-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7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主要考核指标:(1)核安全法规现状和福岛改进需求调研报告1 份;(2)我国新核安全要求研究报告1 份;(3)和国际核安全标准一致性分析报告1 份。

  主要研究内容:(1)我国核安全法规现状调研报告;(2)日本福岛核事故的核安全法规改进研究;(3)国际核安全标准发展趋势研究;(4)我国新核安全要求研究。

  2、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措施的技术要求研究

  目标:调研国际上实施或拟实施的有关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的改进措施;研究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措施的技术要求,建立针对运行和在建核电厂的改进项通用技术要求。

  主要考核指标:(1)核岛设施及厂房防水封堵的技术要求;(2)移动泵和注水管线设置的技术要求;(3)移动电源及设置的技术要求;(4)乏燃料储存水池监测的技术要求;(5)消氢系统改进的技术要求;(6)应急控制中心可居留性及其功能的技术要求;(7)环境监测和和应急监测措施改进的技术要求;(8)应急准备改进的技术要求;(9)多堆厂址如何制定应急计划。(10)外部灾害预警的技术要求。(11)二级概率安全分析、外部事件概率安全分析技术要求

  (12)完善或编制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技术要求

  主要研究内容:(1)可能需要实体改变和现场施工的核电厂改进技术要求;(2)需要补充分析的核安全专题技术要求草案;(3)运行和在建核电厂改进项可行性调研分析。

  3、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政策方法研究

  目标:通过调研国内外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现状,探索适用于我国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的措施方法,为制定相关的政策提供技术保障,推动我国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向常态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方向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主要考核指标:(1)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现状调研报告;(2)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政策制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3)编制核安全公众宣传科普读物;(4)编制国际核安全文化传播比较研究报告;(5)编制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技术指导文件。

  主要研究内容:调研国内外核安全公众参与程度及公众接受度;调研国内外核安全公众参与、公共宣传和信息公开现状;调研国内外核安全公众宣传传播策略;调研国内外核安全公众参与、公众宣传、信息公开管理措施;调研核安全公众参与、公众宣传、信息公开政策制定风险和评估体系;研究编写公众易于接受的公众宣传科普读物。这些研究成果可为将来制订相关政策提供技术基础。

  4、核电厂外部事件安全裕量评估

  目标:对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应对地震、洪水、龙卷风、外部爆炸、飞机撞击等外部自然灾害和人为事件的设计基准和防护设计进行评估,研究分析现有核电厂抵御这些外部事件的实际能力和选址与设计中所具有的安全裕量,为核电厂的安全监管和安全运行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并为核电厂遭遇极端外部事件时的应急应对决策提供建议和参考资料。

  主要考核指标:(1)核电厂抗震设计的安全裕量评估报告;(2)核电厂防洪设计的安全裕量评估报告;(3)核电厂防龙卷风设计安全裕量评估报告;(4)核电厂抗御外部人为事件安全裕量评估报告。

  主要研究内容:(1)核电厂地震安全评价中的安全裕量分析评估;核电厂安全重要物项抗震设计中的安全裕量分析评估;(2)核电厂防洪设计基准的安全裕量分析评估;核电厂防洪设计中的安全裕量分析评估;(3)核电厂龙卷风设计基准的安全裕量分析评估;核电厂抗龙卷风设计中的安全裕量分析评估;(4)核电厂抗御外部人为事件安全裕量分析评估。

  5、滨海核电厂事故状况下近岸海水中放射性后果评价方法研究

  目标:福岛核事故造成大量的放射性物质进入海水环境中,而我国对事故状况下近岸海水中放射性后果影响研究较为薄弱。在调研分析国内外已有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国核电厂址特征和可能的释放源项特征,初步建立滨海核电厂事故状况下近岸海水中放射性后果评价方法。

  主要考核指标:(1)国内外滨海核电厂事故状况下近岸海水中放射性后果评价方法调研报告;(2)我国滨海核电厂事故状况下近岸海水中放射性后果评价方法构建;(3)具体核电厂典型事故下近岸海水中放射性后果评价报告。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