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2]326号
【颁布时间】 2012-03-19
【实施时间】 2012-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地下水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基于地下水环境监测过程分析,地下水基体标准样品制备方法,研究样品采集、样品保存与运输、样品分析等全过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系统,研发地下水环境监测全过程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技术。

  3、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分类与防控技术研究

  目标:针对我国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分类和防控技术缺乏等问题,结合地下水污染源类型、分布、污染物构成与污染途径分析,建立适合我国的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与分类方法,提出地下水污染源防控技术,为我国地下水污染源治理提供技术与方法支撑。

  主要考核指标:(1)形成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与分类的系列指标(2)形成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与分类方法;(3)开发出2~3 类地下水污染源防控技术,提出技术有效性评估方法;(4)制订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与分类技术指南。

  主要研究内容:基于不同水文地质、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污染源类型与污染物构成分析,探讨地下水污染源强评价量化方法,研究污染源强分类系列指标与方法;基于地下水污染源类型与污染源强综合控制与复合阻断技术研究,示范性评估技术有效性,形成地下水污染源分类与防控技术体系。

  4、华北平原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体系研究

  目标:针对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污染特征,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方法体系, 开展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 研究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方法,提出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策略;研究设计典型地区典型地下水污染防控目标和指标体系,优选实用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制定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模式,为华北平原地下水防控技术提供示范。

  主要考核指标:(1)建立华北平原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方法体系;(2)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技术指南(建议稿)》;

  (3)提出华北平原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4)编制华北平原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研究报告。

  主要研究内容:(1)建立适用于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方法,分析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主要来源、成因和分布状况,开展华北平原石家庄地区地下水污染风险评估案例示范研究。(2)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技术指南,构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分区体系,开展华北平原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案例示范。(3)综合考虑地表水地下水相互影响,以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源为重点,兼顾区域尺度,研究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控目标和指标体系,制定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控分阶段目标。(4)评估不同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实用性、技术有效性、经济可行性,构建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控技术体系,提出典型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

  5、金属冶选尾矿库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的生态风险评估与控制研究

  目标:针对金属冶选尾矿库渗漏对周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问题,建立污染范围和程度的生物监测方法,评价尾矿库周边地下水的污染程度,提出可操作的生态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尾矿库渗漏对周边地下水生态风险评价模型,给出尾矿库周边地下水安全警戒线;提出尾矿库渗漏的防控管理技术及已污染地下水的修复技术,为尾矿库周边地下水污染的防控与修复提供技术与管理支撑。

  主要考核指标:(1)形成一套规范的生物监测地下水污染的方法;(2)给出尾矿库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的生态风险评价与分类系列指标;(3)提出尾库矿生态风险防控区划分方法;(4)开发出尾矿库渗漏对地下水污染的防控及修复技术。

  主要研究内容:以金属冶选尾矿库周边地下水为研究对象,研究反映污染状况的生物监测新方法;基于尾矿库周边地下水不同水文地质、埋藏条件、污染源类型与污染物构成,结合生物监测指标体系建立生态风险评价模型;采取源头控制与过程阻断相结合的综合防控思路,受污染地下水回用,控制地下水的流向,修复尾矿库周边污染的地下水,建立尾矿库周边地下水污染修复关键技术示范基地。

  6、入海排污口设置与直排海污染源监管技术研究

  目标:针对目前我国入海排污口的设置缺乏科学、统一的技术论证和审批监管规程以及直排海污染源分布和排污状况不明确等问题,研究制定入海排污口选址与排污方案优化技术导则、混合区划定技术导则,制定入海排污口设置-审批-监测-考核工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建立入海排污口/直排海污染地理信息系统,提高我国直排海污染源与入海排污口环境管理水平。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