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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云计算创新发展工程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以加快我国云计算服务产业化为主线,坚持以服务创新拉动技术创新,以示范应用带动能力提升,推动云计算服务模式发展。以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和产业化项目为牵引,发展一批面向智慧城市、智能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科普、文化资源、生产制造、中小企业等领域的云计算服务示范应用,在整合计算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保障信息安全、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推广典型经验,形成一批满足重点领域需求的安全可靠关键技术和产品,初步建立较为完整的技术支撑体系。制定一批重要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产业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产业链较为健全、相关服务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的云计算产业发展格局。 六、保障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产业政策 加快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完善产业政策环境。积极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立法进程。加快实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安全可靠软硬件在各个行业的应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政策创新试点。 (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着力提高基础软件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攻克系统软件核心关键技术。强化创新引领,鼓励企业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重点和新兴领域开展创新研究,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探索创新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建立以产业链为基础的多层次合作机制,支持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标准和应用等各类联盟,实现联合创新和应用推广,充分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在基础软件、应用软件、软件服务方面实现协同发展。推动软件企业技术改造,对企业的研发环境、测试环境、质量保障体系予以支持,提高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 (三)加快拓宽应用市场 适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和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快面向重点领域拓宽应用和市场,形成应用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面向船舶、机械、汽车、石化、钢铁、电子制造、轻工、通信、流通、物流、能源等重点行业,开展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的试点示范与应用推广工作。在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领域进一步开放市场准入,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的作用,增加市场供给。结合国家改善民生相关工程的实施,加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在科技、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交通、环保和安全生产等领域中的应用。鼓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给专业企业,积极培育信息技术服务市场。鼓励大中型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研发应用业务机构剥离,成立专业软件企业,为全行业和全社会提供服务。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软件开发和应用推广。 (四)强化标准体系建设与推广 顺应产业发展与技术创新的趋势,完善有利于应用的标准化机制,以市场立标准,以应用支撑标准,促进标准与自主知识产权的结合,推进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基础软件、面向服务体系结构(soa)、中文办公软件文档格式规范(uof)、版式文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软件、工业软件和测试评估等重点软件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完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体系,加快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重点标准的研究制定,开展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体系,强化标准培育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能力、支撑行业管理的作用。加强对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标准的跟踪研究,及时推动相关标准的制订和实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提升在国际标准领域的话语权。 (五)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 强化财税、金融、科研、创业、管理和服务等综合支持手段,健全医疗、科研、住房、户籍、职称、奖励等人才政策,建立和完善期权、股权、技术入股、业绩等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的创业与创新支持体系、人才评价体系、管理与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高端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发展环境。推动建立多层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培养模式。引导发挥社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作用,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合作培养人才,建立企业实习培训机制,建设实践实训基地,积极开辟海外培训渠道,加强品牌企业认证培训。制定领军人才梯队培养计划,依托中国软件名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开展领军人才滚动培养。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鼓励海外留学人员特别是海外高端人才回国就业、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