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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冀政[2012]24号
【颁布时间】 2012-04-09
【实施时间】 2012-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3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接上页]
(二)强化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河北省环境监察办法》,提升环境监察效能。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用,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专业化运营管理,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于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等环境监督管理,建立监督性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严肃查处重点污染源超标问题。严格执行流域、区域、行业限批、挂牌督办和限期治理制度,省、市、县三级全面开通12369环保热线,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开展环境保护廉政执法实践活动。

  (三)防范环境隐患和风险。健全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实行环境应急分级、动态和全过程管理,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完善《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和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治理,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推进实施重金属治理项目。提升环境监测机构重金属监督性监测能力和涉重金属企业自行监测能力,强化对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开展以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整治海洋、江河湖泊沿岸的化工企业,强化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健全环境风险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共享相关数据信息,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

  (四)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放射源和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运输和存放等环节中的规范管理;健全辐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放射源单位自动监控系统,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建立废旧放射源处置保证金制度,确保废旧放射源及时处置。

  四、切实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

  (一)着力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抓好新老“双三十”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千家重点企业污染防治工程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着力推进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及污水再生利用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实行运行和污染物削减评估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对电力行业实行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新建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对钢铁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水泥、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开展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治理,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制定实施污水处理厂污泥利用处置规划,完善收费标准,改革征收方式。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二)不断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防治。科学改进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与财政挂钩的生态补偿机制等考核机制,推进重点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各级政府要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量作为污染减排的参考依据。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工作,加强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恢复和建设。做好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示范工作。加大对白洋淀、衡水湖等湖泊的保护力度。加强流域合作,保障官厅水库水质安全。严格控制可能导致生态严重失衡的围填海活动,严格审批和监督管理入海排污口,着重做好入海河流污染治理,重点改善渤海及北戴河近岸海域和关联区海域环境质量。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按照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大气达标计划,建立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积极推进新增pm2.5、o3、co控制技术研究,建立相应环境监测体系,减煤增气控制燃煤量,强化建筑道路扬尘监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和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推动《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修订。开展污染场地环境评估和无害化治理工作,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进一步做好恶臭、噪声、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强化污染企业环境绩效评估,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及后督察。加强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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