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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拟定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和会计人员现状,制定培养会计领军人才规划,加快会计骨干力量培养,带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为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队伍,促进我市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根据《会计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以及《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培养机制,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倾力打造适应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优秀会计人才队伍,着力培养诚实守信、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具有开拓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全面提升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在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开展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开展我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300名左右精通业务、善于管理、业绩突出、理财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综合素质高,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领军人才,担负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积极发挥会计领军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提高理财水平、参与管理决策、宣传会计法规、研究实务问题、开展会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提升我市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管理型会计人才支持。 会计领军人才应当具有恪守诚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的道德品质;构建系统科学、结构合理、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勇于创新的工作能力;作出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壮大行业的社会贡献;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备受推崇的良好声誉;实现由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转变。这些人才应当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组织内部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会计理论和实务创新、塑造会计行业民族品牌、推进会计事业国际化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进而形成高端会计人才团队,推动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我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我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管理的重大事项,指导、推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草拟培养规划、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落实培训单位,商定培训教材和培训师资,指导协调培训单位开展培训工作,对学员进行跟踪考核管理、评价、推介等工作,建立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对会计领军人才进行动态管理。 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上市公司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协助财政部门开展会计人才的选拔、使用和管理,建立会计人才的选送机制,全面落实好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有关培训单位负责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的实施,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员选拔、参与研究制定会计领军人才能力框架、开发培训课程、结业考核、学员档案库建设等教务管理工作。 四、培养对象 我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才,包括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