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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粤科函规划字[2012]426号
【颁布时间】 2012-04-05
【实施时间】 2012-04-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粤科函规划字〔2012〕426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财税局,南雄市、紫金市、兴宁市、封开县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和部署,在关键领域高端环节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现组织开展第二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端突破和创新引领,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竞争性扶持方式为手段,注重项目水平的国际先进性、自主产权的独占性、重大创新的前瞻性、良好收益的经济性。旨在这些关键领域高端环节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增强产业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打造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高端产业集聚地、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和创新引领。

  

  二、申报要求

  

  ㈠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符合本次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㈡申报单位为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㈢申报单位须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较好的科研实力和核心团队。核心团队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国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㈣鼓励申报单位通过省部产学研合作、国际科技合作、创新科研团队引进等方式形成产业技术联盟,申报技术关联度高、产业发展紧密的跨地区、跨行业项目。

  

  ㈤优先支持具备研发生产和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的良好科研条件,具有为产业发展配套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省级以上研究开发机构的单位申报。申报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提供相关查新证明。项目成果产业化必须在广东省内,项目研发成果3年左右能实现产业化或取得重大突破。

  

  ㈥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配套保障。申报单位企业注册资本要求在200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总投入3000万元以上,其中项目自筹经费投入占总投入的比例超过70%以上。申报单位必须出具相关自筹投入的经费承诺函,当本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资助额度未获得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㈦项目申报方式采取管理部门主动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自由申报两种形式,材料须在网上进行填报,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等申请资料。

  

  ㈧承担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包括其他省直部门在内)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或同一主持人通过注册不同帐号等办法进行多头重复申报;主申请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严禁以拼凑、虚构等各种名义套取项目及资金;违者纳入科技信用管理体系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资金项目。

  

  ㈨项目指南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程序

  

  ㈠注册。首次注册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㈡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2份送交所属科技、财政主管部门。

  

  各地市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再由县(区)科技局、财政局统一送地级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单位送交本系统主管部门。

  

  ㈢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科技厅、财政厅作汇总推荐,获得推荐的项目将进入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备选库。其中各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推荐项目汇总表)。省直主管部门直接在省科技厅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至省科技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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