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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字号】 粤科函规划字[2012]426号
【颁布时间】 2012-04-05
【实施时间】 2012-04-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4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通知

[接上页]
申报要求:

  项目完成后应达到以下考核指标:

  (1)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场站直流

(快速)充电机

车载充电机

电池更换站

充放电机

稳流/稳压精度,%

≤3/≤1

输出电压纹波,%

<1

效率,%(满载)

≥94

≥94

≥92



  (2)充电机输入输出电压、电流等规格参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电池更换站用充放电机具有全功率并网双向能量流动功能。

  (三)生物产业。

  专题名称:生物药物核心技术(专题编号:0820)

  研究内容:针对华南地区高发的病毒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重点开展抗原筛选和修饰、抗原大规模制备、大规模动物细胞培养、大规模蛋白纯化、再生医学等关键技术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重大新型生物产品如新型疫苗、抗体药物等产品及产业化研究,并取得重大新药的临床批件或实现产品产业化。

  主要目标:攻克新型生物药研发及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每个项目至少取得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关键生产工艺及标准2项以上,为我省生物药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研发一批重大新型生物药,并取得1-2个创新药物的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

  申报要求:项目应体现核心技术和战略高技术,其核心技术先进,具有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对产业升级有推动作用;项目应具有体现核心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的创新性新药,应基本完成或已经完成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工作,能够提供新药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其产品应用具有重大前景,新药产品的结构或组分明确,有关药理毒理或临床试验等实验数据能说明其疗效优于同类药物,毒副作用低,具有特色。申报单位具有稳定、高水平的国际化研发团队,硕士以上比例不小于30%,具有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体系,具有较好的研发实验条件,技术体系及设施必须获得sfda认证,获得国际认可或认证者优先。

  

  专题名称:化学药物核心技术(专题编号:0821)

  研究内容:针对华南地区高发的病毒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重点开展新型筛选技术、多肽药物合成工艺、分子影像学技术、药物多晶型及晶型质量控制、新型制剂(长效、缓释、主动靶向、微粒载药系统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在此基础上,开展重大化学新药产品及产业化研究,并取得重大新药的临床批件或实现产品的产业化。

  主要目标:攻克新型化学药研发及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每个项目至少取得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关键生产工艺及标准2项以上,为我省化学药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研发一批重大新型化药产品,并取得1-2个创新药物的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

  申报要求:项目应体现核心技术和战略高技术,其核心技术先进,具有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对产业升级有推动作用;项目应具有体现核心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的创新性新药,应基本完成或已经完成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工作,能够提供新药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其产品应用具有重大前景,新药产品的结构或组分明确,有关药理毒理或临床试验等实验数据能说明其疗效优于同类药物,毒副作用低,具有特色。申报单位具有稳定、高水平的国际化研发团队,硕士以上比例不小于30%,具有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体系,具有较好的研发实验条件,技术体系及设施必须获得sfda认证,获得国际认可或认证者优先。

  

  专题名称:现代中药核心技术(专题编号:0822)

  研究内容:针对华南地区高发的病毒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重点开展特定病症动物模型、中药新剂型、中药提取新工艺、中药质量标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在此基础上,开展重大中药产品及产业化研究,并取得重大新药的临床批件或实现重大新药产品的产业化。

  主要目标:攻克现代中药新药研发及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每个项目至少取得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项以上,形成关键生产工艺及标准2项以上,为我省中药产业提供技术支撑,在此基础上,研发一批重大中药产品,并取得1-2个创新药物的临床批件或新药证书。

  申报要求:项目应体现核心技术和战略高技术,其核心技术先进,具有国际一流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对产业升级有推动作用;项目应具有体现核心技术和战略高技术的创新性新药,应基本完成或已经完成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前研究或临床试验工作,能够提供新药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其产品应用具有重大前景,开发临床疗效确切、有独特治疗优势或鲜明资源特色、技术水平先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中药新药创新品种,催生本省中药工业新一代主导品种群。申报单位具有稳定、高水平的国际化研发团队,硕士以上比例不小于30%,申报企业要求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创新药物研究开发体系,具有较好的研发实验条件,技术体系及设施必须获得sfda认证,获得国际认可或认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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