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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3、按要求完成农机安全监理项目,收存整理好项目资料,记4分(每个项目1分)。 44、组织农机合作社安全员、设施农业园区宣传员安全教育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要求有学习人数、时间、地点、内容、现场照片等内容的学习记录)。符合要求的,记1分。 45、配合市局监理处完成农机考试员(教练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记3分(每项1分)。 46、按要求做好《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汇总表》、《农机监理机构人员情况汇总表》的统计工作,9月30日前上报市局监理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7、市局配备的检测线、行政许可设备要专岗专用,保证其正常使用,严禁挪用、借用,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48、市局考评,区县以多媒体演示汇报的,记1分。 三、评选标准及奖励 1、总分达到90分,授予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达标单位称号,并可以参加天津市农机化先进单位的评选。 2、出现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不能参加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达标单位的评选。 (1)农田事故死亡人数超过市政府下达指标; (2)发生公路“三乱”行为; (3)出现乱收费行为。 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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