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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12-04-10
【实施时间】 2012-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5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

  (2012年4月1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部署,推动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按照“任务导向、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本计划。

  

  一、提升知识产权质量

  

  目标任务: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改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审查和管理工作,引导知识产权创造主体从注重知识产权数量向注重知识产权质量转变,促进提升知识产权价值。

  

  具体措施:

  

  1.修订国家技术发明奖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专利质量的评估,加大对通过自主创新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及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奖励力度。(科技部)

  

  2.在产业化专项和技术改造工作中重点安排、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在产业政策中明确提出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装备、技术和产品。(工业和信息化部)

  

  3.构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体系,并进行指标考核试评价。(知识产权局)

  

  4.完善专利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审查业务指导体系,明确审查质量管理职责,完善专利审查质量社会反馈渠道。(知识产权局)

  

  5.完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监控和处理,规范地方专利资助工作,适时出台进一步规范专利资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局)

  

  6.完善商标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稳步放开审查类别,逐步实现全类审查,提高审查结果一致性,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工商总局)

  

  7.抓住重点城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做好作品登记工作;开展作品分类研究,推动作品使用;研究开展作品登记城市排名工作。(版权局)

  

  8.完善植物新品种的审查和管理,制定完善植物新品种测试指南,修订发布植物新品种权审批规则,提高品种授权质量。(农业部、林业局)

  

  9.针对国防重大专项,指导有关承担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专利申报质量;进一步充实国防专利审查员队伍,完善审查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国防专利审批能力。(总装备部)

  

  二、运用知识产权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目标任务: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出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知识产权分析和布局,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导向。

  

  具体措施:

  

  10.制定发布《关于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推进工作体系。(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商总局、版权局、中科院)

  

  11.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申请的指导,支持企业在部分产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分析及风险评估,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知识产权局)

  

  12.继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展对稀土稀有金属新材料、生物育种等的专项支持工作。(财政部)

  

  13.支持中央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选取特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专利信息分析工作,逐步建立中央企业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国资委、知识产权局)

  

  14.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联盟建设,指导和建立30家左右产业专利联盟。(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15.完善专利审查绿色通道制度,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的及时性。(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目标任务: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完善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机制,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成果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

  

  具体措施:

  

  16.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 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版权局、林业局、总装备部)

  

  17.研究建立科技报告制度,推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将项目成果保护情况与转移转化成效纳入立项评审及验收指标体系。(科技部)

  

  18.开展标准中知识产权处置政策制定、专利评估与实施,提高国际主要标准中我国知识产权的比例。(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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