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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培训,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关键岗位“先培训,后上岗”的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四、加强预警监测,做好应急处置 (一)完善信息监测网络。建立四川省食品安全公共信息平台,健全覆盖各监管部门和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的食品安全全域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出台《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归口管理和统一发布制度。实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任何形式的迟报、瞒报、漏报和肆意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行为。 (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机制,做好各监管部门预案的整合与衔接。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舆情监测和引导。健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评论员队伍,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发布准确信息,防止引起消费者恐慌和舆论负面炒作。 (四)加强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大投入力度,扶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等相关机构建设,加强监测机构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提升监测机构能力。在2011年风险监测基础上,适度扩大监测范围与样本量,增加地域性特色食品的风险监测。加强对监测数据尤其是食源性疾病发病趋势及病因评价分析。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定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一)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建设的监管、征信、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统一、共享”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统,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制度建设与教育宣传相结合、企业责任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推动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食品企业诚信自律水平。建立健全食品企业“黑名单”及行业退出机制。 (二)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着力完善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检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市、县级积极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检测中心,统筹提升区域检测能力,避免重复建设。加强统筹协调,鼓励各地结合各行业要求,制订统一、科学、合理的检测规划和方案,避免各行其是和资源浪费。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加大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曝光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率,引导群众消费。 (三)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以实现监管重心下移为目标,大力开展基层监管体系建设,重点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职责,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其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等工作中的作用。依托社区、村委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构建分区划分、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填补基层监管空白。 (四)加强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出台《四川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指导意见》,鼓励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各地要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公开选聘一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形成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及时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责任追究体系建设。出台《四川省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确保问题可倒查、责任可追究。坚决纠正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严肃查处在食品安全案件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