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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人社发[2012]144号
【颁布时间】 2012-04-10
【实施时间】 2012-04-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18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博士后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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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各类资助资金评审制度。充分发挥博士后资助专项经费的导向作用,重点资助原创性、创新性课题和项目,建立健全各类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同行专家评审制度,严肃惩处各种科研学术不端行为,加强科研学术道德建设。

  4.发挥合作导师作用。发挥合作导师在博士后人员招收、培养、质量管理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合作导师可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招收博士后人员、延长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在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根据博士后人员科研表现,对博士后人员实行弹性待遇。择优聘用学术、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科带头人为博士后合作导师。建立博士后培养质量与合作导师利益挂钩的激励机制,强化合作导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其指导水平和带教能力。

  5.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建立江苏省博士后学术论坛年会制度,每年组织1~2个综合性或专题性的学术论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聘请有关行业和学科一流专家与博士后人员交流,提高学术交流质量和水平。鼓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参加国际合作和学术会议。鼓励设站(基地)单位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加强学术联系和研究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优秀论文交流评选活动,提高博士后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

  (四)推动博士后向企业集聚

  1.实施“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会同省有关部门实施“江苏省企业博士聚集计划”,将在站(基地)企业博士后人员列为资助对象之一,择优资助在重点产业领域从事重大项目研发的企业博士后人员。对列入本计划的企业博士后人员给予每人不低于20万元的资助。

  2.建立兼职博士后制度。在创新基地实施“兼职博士后制度”,鼓励流动站在站博士后到创新基地兼职从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工作,探索博士后人才培养新途径。

  3.建立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建立机制灵活的区域性集政、产、学、研、资为一体的“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在博士后人员及学术梯队不脱离原单位的基础上,加强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组织博士后及有关人员开展科研成果转化以及重大项目科技攻关活动,提高博士后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效用。

  4.引导高层次人才参与企业创新活动。鼓励掌握核心技术或承担高成长性项目的博士后出站后留在设站(基地)企业工作。建立博士后出站人员跟踪服务制度,鼓励出站博士后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鼓励流动站的合作导师到企业开展项目合作研究。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进站年龄可适当放宽,在站时间可适当延长,研究方式可灵活多样。对参与企业创新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企业可采取技术入股、股权期权分配等方式予以激励,促进高层次人才和智力向生产一线集聚。

  (五)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

  1.落实人才优先投入政策。各级政府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应积极争取财政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投入,建立财政经费投入博士后工作增长机制,确保博士后培养经费与本地区设站(基地)工作发展相适应。

  2.优化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博士后经费财政拨款方式,引入绩效预算机制,加强对设站(基地)单位经费使用的效益评估,实行财政拨款与绩效挂钩。优化博士后经费投入结构,重视对基础学科和前沿技术博士后经费支持,支持苏北地区发展博士后事业,在日常经费资助、科研经费资助和“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择优资助方面给予适当倾斜,鼓励优秀博士到苏北地区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鼓励多元化投入。各设站单位应结合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对博士后工作的资金投入。探索建立省、市级科技项目专项中列支博士后经费机制,借助承担和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对博士后经费支持。鼓励企业(集团)以冠名等方式设立博士后基金,资助和奖励优秀博士后人员。逐步建立以各级政府财政拨款和设站单位自主投入为主,社会各界出资、捐资和设立各类博士后基金资助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博士后工作投入机制。

  五、组织实施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重要作用,把博士后工作纳入人才工作和技术创新工作的总体规划,按照人才优先特别是高端引领的原则,根据本规划精神,科学制订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要加强与财政、科技、教育、经济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争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在政策导向、措施激励、检查落实等方面推动和指导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发展。

  各设站(基地)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博士后工作发展的具体任务、目标和措施,创新博士后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博士后工作运行质量和水平,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牵头组织、综合管理、协调服务、信息沟通、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等工作,建立博士后工作日常的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力完成“十二五”博士后事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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