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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力度,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根据《中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河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冀发〔2009〕13号),紧密结合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提高贫困残疾人基本素质和生存发展能力为重点,全面改善农村残疾人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负责、部门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优先配置扶贫资源,督导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和落实上向残疾人倾斜。坚持保扶结合、到户到人,摸清残疾人中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底数,坚持开发式扶贫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两轮驱动,优先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对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采取有针对性的扶贫开发措施,扶持到户到人。坚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采取项目带动、基地扶持、小额信贷、结对帮扶、社会帮助、部门倾斜和政府兜底等措施,推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做实培训,提高素质,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培训力度,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灵活性的培训,切实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和素质,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坚持社会参与、结对帮扶,大力动员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扶贫开发,通过“帮、包、带、扶”等多种形式,帮扶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稳定脱贫,农村贫困残疾人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全面保障平等享受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教育、住房和康复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村残疾人并不断提高水平。残疾人生存有尊严,生活有保障,发展有基础。 (二)主要任务。 到2015年,力争全省10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得到扶持,其中50万得到稳定脱贫,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到2020年,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普遍得到扶持,生产发展能力显著提高。 到2015年,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农村残疾人,农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残疾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到2015年,普遍开展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普遍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到2020年,有康复需求的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残疾预防知识得到普及,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 到2015年,残疾人教育体系及教育补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得到较快发展;进一步完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水平。到2020年,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受教育状况达到当地教育水平。基本消除农村残疾人青壮年文盲发生。 到2015年,农村残疾人机构托养、居家安养、日间照料工作得到较快发展,托养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快。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托养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到2015年,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加快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到2020年,基本消除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户或危房户,保障残疾人家庭居住安全,并逐步实现无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