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落实省纠风办、省教育厅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有关规定要求,清理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重点治理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收费行为。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行为。全面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严禁超出规定项目和标准乱收费、高收费。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强化对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文广新局。 6.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和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结合全市开展的“建强提促”活动,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加强涉农收费监管,落实收费公示制,建立健全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度。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专项清查,坚决纠正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等乱收费问题。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严禁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以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搭车收费等。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纠正超范围筹资筹劳、以资代劳标价过高等变相增加农民负担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办法,扩大奖补范围,提高奖补标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征地、补偿不到位、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占补平衡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二)认真抓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坚决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法规制度规定,推行国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录和招聘工作透明度,对各个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严明考录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招录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打击干扰考录和招聘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录和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各类资格考试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坚决纠正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依法、文明、阳光征地拆迁。以治理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为重点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规定。制定出台违规征地拆迁责任追究办法,对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认真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加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 3.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巩固深化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中标药品及价格的监管,严格按中标价集中采购药品。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肃查处诊疗服务中乱检查、大处方、收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加大对诚信企业扶持和失信行为惩戒的力度。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引入市场竞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