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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参加单位:市政府纠风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同时,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不正之风工作,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着力抓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把纠风各项工作全部纳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范围,认真抓好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广播电视电话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效能革命深入发展。配合市优化发展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再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外,全面放开经营,最大限度破除行业垄断。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和罚款行为,较大幅度地减少收费、罚款项目和数额。全面规范行政行为,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监控机制,探索建立执法环节分离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监控,实行行政监管行为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改善税收、融资和招商引资环境,加快推进费改税和税收改革,严格落实税收优惠和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推进市国税、地税系统“联合办税”和“同城通办”,加快建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制度。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治理涉企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等问题,整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公务人员从政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市优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市监察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 (四)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 继续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政风行风监管,健全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活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按照“三个一”即一个好的精神状态、一个好的工作作风和一个好的工作业绩要求,狠刹干部队伍中精力不集中、不干事、不作为之风,着力解决庸懒散问题。狠刹组织纪律观念不强之风,着力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按组织原则和纪律办事、不坚守工作岗位、敷衍塞责、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不断创新民主评议方式和途径,坚持开展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季度评议活动,大力开展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创新评议中层干部和重点科室活动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质询评议活动,提高评议效果,注重评议结果的运用。努力推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普及和创新,积极构建市、县两级联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多种媒体配合的多层次立体监督网络,不断拓展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切实加大解决群众问题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原则,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协调机制。纠风工作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分解,严格工作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级纠风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受理、快速反应、快速反馈结果。要强化办案手段,依法依纪办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或曝光,始终保持纠风工作的高压态势。今年各项纠风工作都要组织专项检查活动,每季召开一次专项治理情况分析汇报会,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