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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2]44号
【颁布时间】 2012-04-27
【实施时间】 2012-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3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纠风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要以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为考核内容,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考核方式,强化纠风工作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要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综合运用好考核结果,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和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推进相关改革和制度建设。要针对重点领域的乱收费问题,按照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收费与服务统一等基本要求,实行收费目录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深化改革,结合相关领域业务工作,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着力突破体制机制性障碍,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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