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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太原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太原市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交运局、 市气象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全面做好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并政发〔2010〕15号),结合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效规避灾害风险;专群结合,群测群防,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做好防治工作;落实防范治理责任,谁引发,谁治理;“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2012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 (一)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预计2012年太原年降水量约为370~410mm,接近常年略偏少,平均气温略高。冬季(1~2月)全市降水较常年略少,气温偏低;春季降水较常年略多,气温略高;夏季降水较常年略偏少,气温偏高;秋季降水较常年略多,气温略高。 冬季(1~2月):降水量约为5~7mm,较常年略偏少;气温接近常年同期略低,季内温度阶段起伏较大,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 春季(3~5月)降水量约为60~80mm,较常年同期略偏多,可能有阶段性春旱发生;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 夏季(6~8月)降水量约为210~240mm,较常年同期略少,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仍会有局地洪涝和阶段性干旱发生;气温较常年同期正常略高。 秋季(9~11月)降水量约为80~100mm,较常年同期略多;气温较常年同期略高。 (二)重点防范期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特点、地质灾害分布发育规律及以往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分两个阶段,一是3-4月土体解冻期。这一期间全市由南往北气温升高,土体解冻,受土体冻融及土体中地下水作用影响,易发生坡体崩塌与滑坡地质灾害。二是主汛期的6、7、8、9月份。这一期间全市降水量占年总降水量的70%以上,地质环境脆弱地区在降雨条件下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因此,今年3-4月冰雪消融期及6、7、8、9月主汛期是全市崩塌、滑坡、泥石流、构造地裂缝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面塌陷、崩塌地质灾害雨季也会有所加重。 (三)主要地质灾害预测 崩塌、滑坡、泥石流是全市数量最多、分布面积最广的地质灾害。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局地异常气候增多,地质灾害的突发性越来越强。干旱造成岩土体松散开裂,山体紧固性发生变化,一旦遭遇强降雨,发生突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概率会明显增加。黄土地区解冻期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增多。 矿业开采、公路铁路建设、建房切坡等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不断增多,极易引发边坡坍塌、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随着我市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大部分小煤矿被关闭,由此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总体上会趋缓,但以往形成的致灾因素仍可能继续引发灾害。煤矿兼并重组及一些国有大矿生产规模不断扩张、开采技术不断提高,会形成大面积采空区并引发大量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及威胁对象 我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类型有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泥石流等。按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发育现状和人类工程活动强度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高易发区(a)、中等易发区(b)、低易发区(c)和不易发区(d)4个区17个亚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1)。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 1.古交市中部以采矿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地质灾害为主的高易发区(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