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字号】 人社厅函[2012]205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6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5.选拔赛结果

  

  (1)选拔赛结束后,技术工作组原则上在3日内将比赛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尽快公布。

  

  (2)按照选拔赛技术要求,根据选手最终成绩,原则上选择前5或前10名选手入围集训。其中,制造团队挑战赛、移动机器人、机电一体化项目,按选手团队最终成绩,原则上选择前5名的代表队入围集训。各赛项据此原则,确定本赛项的实际入围名额。

  

  三、落实质量规范原则,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国内各项技能竞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进行探索创新的同时,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借鉴和吸收世界技能大赛在竞赛组织方面的良好经验,全面加强规范管理,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附件:

  
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竞赛规则基本内容框架

  


  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指南》要求,制定各项目竞赛规则。《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指南》中未涉及的内容,请参照以下内容框架对竞赛规则予以补充。

  一、赛前。主要做好准备,具体包括:比赛顺序及场地分配,对选手熟悉场地、调试设备等有关事项的规范(如熟悉场地、调试设备在何时进行,遇到复杂问题如何处理等),比赛设备、测量仪器等的检查,选手发现相关物件缺失的处理方式等,选手自带工具的种类规定及检查要求。

  二、赛中。具体包括:比赛的开始与结束如何确定,对选手在比赛中与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的具体规定,选手在比赛中遇到突发问题的处理,如疾病突发、非选手操作性设备故障、伤害事故等,选手及其他人员违纪处分。

  三、赛后。包括:最后成绩的产生,选手对比赛结果发生争议的仲裁处理等。

  四、比赛安全、健康和公共卫生方面的要求。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