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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加快品牌培育。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品牌建设工程”,根据区域发展优势,制订并实施品牌培育行动计划;引导企业针对国内外细分市场,促进品牌产品系列化发展;支持品牌产品在境外的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促进品牌产品跨国经营与国际化发展。 (四)推动产业技术进步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检测机构等现有资源,推动行业检测试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组建企业主导、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完善科研试验设施建设,提高加工设备水平,推广先进工艺技术,提高制造过程的自动化水平,实现产品设计、制造、测试等环节的自动化,提高产品稳定性和生产效率,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示范建设工程。 建立和完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标准体系,补充和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使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品的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逐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高制造过程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制造过程信息处理、生产控制、资源管理、质量检测、环保处理等典型环节的流程优化再造,提高安全和综合效益、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大幅度提高制造过程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综合集成和协同应用,促进两化融合条件下的企业发展模式创新。 (五)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区域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和科技基础优势,强化区域优势产业,促进协调发展,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在重点区域培育一批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 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推动以产业链为纽带、资源要素集聚的产业集群建设,完善产业链协作配套体系。加强对集聚区的规划引导,提升信息网络、污染集中处理、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区规范有序发展。 五、重点发展方向 (一)关键智能基础共性技术 围绕感知、决策和执行等智能功能的实现,针对测控装置、部件和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开发和应用,突破新型传感原理和工艺、高精度运动控制、高可靠智能控制、工业通信网络安全、健康维护诊断等一批共性、基础关键智能技术,为实现制造装备和制造过程的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撑。 (二)核心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 围绕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研发以及智能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发机器人、感知系统、智能仪表等典型的智能测控装置和部件并实现产业化。在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智能化、网络化,形成对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三)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突出制造业所需装备,针对石油化工、冶金、建材、机械加工、食品加工、纺织、造纸印刷等制造业生产过程数字化、柔性化、智能化的需要,发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机制,依托有明确需求的用户,组织“产、学、研、用”共同参与的创新团队,推动软硬件在数控/工业控制装备中的应用与推广,通过集成创新,开发一批标志性的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并结合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示范应用,加快产业化。 (四)重点应用示范领域 根据我国智能制造技术和智能测控装置的发展水平,立足制造业,在“十二五”期间重点选择在电力、节能环保、农业、资源开采、国防军工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推广应用,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应用示范,形成通用性、标准化、知识产权的应用平台,加快推进产业、技术与应用协同发展。 六、政策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加快实施《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科技重大专项,加强对高档数控系统、伺服驱动装置、机床自诊断技术等技术与装置研发投入力度,提高主机的智能化水平,推进系统集成和成套,开发一批智能化成形和加工成套设备。重点支持智能技术、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的研发、产业化和应用推广。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研发和产业化资金投入。 (二)建立依托工程发展机制 建立完善依托工程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机制,优先鼓励由用户企业和制造企业组成的产业联盟参与工程招投标,共同开发重大智能制造成套装备,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首台套保险业务。积极落实首台(套)政策,支持智能制造装备应用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