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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和境外企业及科研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政策法规的国际交流和协调,完善出口信贷、保险政策,支持智能制造技术、装备及工程服务出口。 (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营造良好环境,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和锻炼一批优秀的从事智能技术和装备研发和创新的团队,培养和造就大量面向高层次需求的实战型工程技术人才。建立科研机构、高校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机制,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五)完善产业发展体系 组织编制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分类目录,建立运行监测、信息发布与分析评价体系,及时制订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金融、贸易、土地、环保、安全生产等政策与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行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规划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规划》实施,建立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规划实施动态评估机制。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结合本地区和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与本规划相衔接的实施方案。相关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