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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1.煤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提升煤矿抗灾防灾能力。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2012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要控制在0.52以内,2015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要控制在0.5以内,2020年底前要继续保持在0.5以内。 2.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 3.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加大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力度,逐年淘汰落后生产企业。 4.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基层“三级”消防网格化管理制度,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建设(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持续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城中村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消防专业队伍、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2012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5.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地铁、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2015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特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6.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爆炸、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强化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属地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7.特种设备。要严格市场准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治理和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15年底前特种设备定检率达到100%。另外,电力、民爆和通信行业、农机、水利、旅游、教育、供水、供气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源头治本,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创建活动。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一要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将安全生产纳入村(居)民自治范畴,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三分六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检查治理等日常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和社区安全不设防问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2015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二要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把安全作为村镇发展的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农村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点。小城镇建设应当同步建设消防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矿山开采、隧道施工等可能影响居民安全的,必须进行可行性安全论证,不能保证安全的不得开采、施工。不得在矿山采空塌陷区、尾矿库下游、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建设居民区、重要设施和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在村民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危险物品生产企业和储存场所。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2015年,所有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通客运车辆。三要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和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四要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2012年底前全市35%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