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30号
【颁布时间】 2012-04-07
【实施时间】 2012-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8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仙林大学城向仙林科学城转型提升的意见

[接上页]


  提升国际化开放度。支持仙林大学城本科高校教学联盟开展教师互聘、学分互认、课程互选等工作,推动高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向科技创业人才和社区开放。鼓励高校广泛开展校际、省际、国际间的交流合作,举办国际科学论坛等高层次科学交流活动。鼓励高校加强与国际名校和著名企业合作,引入外资办学,推进国际高教园区建设。利用南京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等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引入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国际规则、善于国际运作的人才。到2015年,建立3个以上国际化科技创新产业相关教育基地。推动政校人才互动合作,以省科技镇长团等方式组织高校专家、青年博士到科学城挂职,每年推荐若干高层次创业人才到高校任特聘教授,同时组织干部到高校挂职,做好人才和科技对接工作。

  

  强化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把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作为高等教育的特色,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人才培养体系。鼓励高校全面实践“科技九条”改革举措,在科技人员离岗创业、以无形资产作价入股、职务发明成果大部分归个人所有等方面率先突破,为推进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改革探索新路。用好国际办学资源,大力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教育培训产业,加强科技创业家等高层次人才培训。设立大学生“双实双业”(实习实训、创业就业)基地,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和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自主创业。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立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机制,优化学校专业设置,推进产学结合、工学结合,选择重点企业建立一批大学生实践基地。通过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等方式,建设全国著名的培训基地。

  

  (二)围绕推进创业在园区,大力建设竞争力强的智园建设“紫金人才特区”核心区。把人才资源作为科学城发展的第一资源,率先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突出高端人才引进,依托高校、科创特区、企业研发中心,健全高校、海外人才联络机制,面向国际招才引智,加快集聚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拔尖人才创业,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到2015年,集聚2 名以上诺贝尔奖得主,50 名以上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其中创业类 14 人以上。建设“诺贝尔奖得主科学家工作室”、“千人计划”专家俱乐部、专业研究院,争取进入“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行列,成为“紫金人才特区”的核心区。加快建设人才公寓,用4年时间提供不少于1000套人才定向租赁住房。

  

  加快建设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加快推进紫金(仙林)、紫金(新港)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建设,加快推进金港科创中心、紫东国际创意园、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南大科学园等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以soho等新业态为主的创业大厦,最大程度地创造出适合科技人才创业、科技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空间。按照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要求,明确平台产业定位,实现错位发展,形成以光电显示、生物医药、通信软件、物联网、文化创意、教育培训等为主要特色的产业体系。到2015年全面建成集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中试用房、人才公寓等功能为一体的优质创业创新载体 500 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器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1000家以上。

  

  共建大学科技园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各高校特长学科、研发资源优势,积极与驻区高校(包括省内外其他一些知名高校)分别共建1所大学科技园,并坚持“每个大学科技园聚焦发展一两个主导产业”原则,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布局,有效推动大学科技成果转移、产业技术创新、高端人才创业和创业企业孵化成长。到2015年,大学科技园创业创新载体面积达 100 万平方米以上。按照“产业技术研究院+学科型公司”的院地、校地结合模式,推进工业技术创新中心、激光技术研究院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促进知识技术化、技术工程化,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进程。“十二五”引进高端研发机构16家,新建企业技术中心30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12个。

  

  推进创新型开发区建设。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次转型,从外延扩张向内生增长转变,从投资拉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粗放经营向创新发展转变,显著提升开发区内生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 70%。加强开发区与孵化器、创新平台对接,促使孵化毕业企业在本地产业化。完善中国南京液晶谷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围绕 lcd、led、oled、激光、太阳能光伏和电子装备“5+1”产品方向,大力推进面板、材料、器件、整机、装备等项目,到2015年年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光电显示产业基地。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片区转型升级,大力实施科技人才战略和产业高端化战略,加快调整以加工制造为主体的经济结构,逐步退出传统制造业领域,不断提高创新型经济和服务经济的比重,建设科技型企业研发基地、总部基地。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