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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发[2012]30号
【颁布时间】 2012-04-07
【实施时间】 2012-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8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仙林大学城向仙林科学城转型提升的意见

[接上页]


  三、强化仙林科学城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仙林科学城建设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市政府分管科技工作领导牵头,省市有关部门、驻区高校和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江宁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对科学城建设发展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组织部署和总体协调。增挂仙林科学城党工委、管委会牌子,并与大学城党工委、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享受市级管理权限。仙林科学城党工委、管委会根据建设发展需要,调整“三定”方案,优化人员结构。组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仙林科学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仙林科学城的基础设施开发、项目建设、物业管理、科技创业服务、知识产权开发等。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划。严格落实并加快实施仙林新市区80平方公里统一规划,仙林新市区规划范围中的青龙片区和麒麟片区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征得仙林科学城管委会同意。在现有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对科学城空间布局及产业发展进行整体规划升级,明确近远期发展目标和各阶段重点建设内容,确保做到整体规划水平在全国领先。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延续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给予仙林大学城的相关政策。对科学城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属权限内规费,由市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科学城管委会统一直接收取,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仙林科学城建设。仙林科学城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后,由市规划部门委托栖霞区政府对仙林科学城范围内科技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审批。全市各部门要站在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的高度,全力配合支持,更好地促进和服务保障仙林科学城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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