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中心城区建委、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城投总公司以及所属供、排水企业: 现将《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2012年上海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2012年上海市政风行风网上测评方案》,结合实际,现提出2012年上海市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以及本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为基础,以保障民生、提高服务为根本,推动水务(海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上新台阶,为水务海洋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重点评”为契机,牢牢抓住“纠、建、评”三条主线,着力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于提升服务水平,着力于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树立水务海洋部门为民、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任务 (一)履职尽责,实事实办,保障民生 1、服务民生,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加快青草沙原水系统南汇支河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水源地集约化开发和保护;加快推进郊区供水集约化项目建设,加大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力度;研究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管理工作新机制,稳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2、深化整治,营造良好水环境。继续推进区域性骨干河道、界河治理;开展河道生态治理试点;完成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深化河道长效管理,完善中小河道轮疏机制,保持引清调水和水质监测常态化,实现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全覆盖。 3、疏建结合,保障城市排水安全。推进排水系统建设改造工作;切实加强对城市排水管道养护与各类建设建筑工地排水行为的监管;认真组织实施截污纳管工作,推进初期雨水、污水厂臭气治理;组织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医院、旧式里弄、特殊困难团体、福利院和部队等单位疏通下水道,解决排水困难。 4、稳步推进,建设“双优”水利工程。推进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坚持“三严、四控、五规范”,即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坚持严明职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 制,落实规范招标、规范签证、规范变更、规范支付、规范决算,逐步实现建设管理规范化,确保建设项目稳步推进,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二)倾听民意,关注诉求,落实整改 1、健全完善诉求处理机制。不断拓宽群众诉求通道,确保网络、电话、信箱等投诉渠道的畅通;充实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监督员们的监督检查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完善诉求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上传下达快速高效;加强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核处力度,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协调,分管领导要全程参与,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 2、加强诉求办理的监督检查。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核查诉求整改实效。重点对“纠风在线”网站、“962114”热线电话、“市政风行风热线”电台节目等渠道反馈的问题实例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办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跟踪督办。对认真解决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先进事迹和经验,要通过工作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正气。 3、建立诉求办理的长效机制。以点带面,加强诉求实例的综合分析,研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做到问题实例整改落实一项、规范一批、影响一片,扩大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三)巩固深化,规范管理,提高效能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理归并行政审批事项;加快编制审批业务手册,有序推进标准化审批建设;优化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及时修订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网上办事系统,推行审批事项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加强市区联动和协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