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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经济专业高级职称(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 3、申报人工作职务(推荐单位任职文件); 4、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专业论文、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5、高等院校教务处课程表(复印件,盖高校教务处印章、推荐单位公章); 6、近8年,从事3个以上建筑材料管理工作经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二)在施工单位担任建筑材料检测管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4、5项证明材料。 (三)在建设单位担任建筑材料管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4、5项证明材料,但应当出具参加过3个以上,依法应当招标的建筑材料评标/评审活动的证明(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定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表,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在科研单位担任科研工作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3、5、6项证明材料。 (五)在高等院校担任教学工作8年以上,教课内容为工程技术或经济专业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交以上第3、4、6项证明材料。 (六)在检测单位担任材料检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4、5、6项证明材料。 六、工程类-其他工程-展陈工程(a0908) (一)从事博物馆展览陈列的研究、设计及展览工程制作工作满8年以上; (二)取得“博物馆学”及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工程类-勘察-测绘工程-地籍测绘与勘测定界(a030305) 申报本专业人员应熟悉国家及北京市地籍调查相关技术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