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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人社专技发[2012]108号
【颁布时间】 2012-05-07
【实施时间】 2012-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9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评标专家增选及续聘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经济专业高级职称(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

  3、申报人工作职务(推荐单位任职文件);

  4、作为主要完成人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相关专业论文、参与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或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生产操作规程(复印件,盖推荐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5、高等院校教务处课程表(复印件,盖高校教务处印章、推荐单位公章);

  6、近8年,从事3个以上建筑材料管理工作经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

  (二)在施工单位担任建筑材料检测管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4、5项证明材料。

  (三)在建设单位担任建筑材料管理部门负责人等职务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4、5项证明材料,但应当出具参加过3个以上,依法应当招标的建筑材料评标/评审活动的证明(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定的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表,盖推荐单位公章)。

  (四)在科研单位担任科研工作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3、5、6项证明材料。

  (五)在高等院校担任教学工作8年以上,教课内容为工程技术或经济专业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交以上第3、4、6项证明材料。

  (六)在检测单位担任材料检测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申报人,可以不提供以上第4、5、6项证明材料。

  六、工程类-其他工程-展陈工程(a0908)

  (一)从事博物馆展览陈列的研究、设计及展览工程制作工作满8年以上;

  (二)取得“博物馆学”及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七、工程类-勘察-测绘工程-地籍测绘与勘测定界(a030305)

  申报本专业人员应熟悉国家及北京市地籍调查相关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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