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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技发厅函[20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2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参展第14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接上页]


  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可以体现学校学科特色或科技创新水平;(3)适宜开展产学研合作。

  

  (五)展品的展示、推介和申报评奖

  

  参展高校展示应采用实物或模型、图文介绍、多媒体演示等多种方式进行立体的形象展示,显示研发状态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成熟度,增加展示的吸引力和推介的说服力。

  

  展品的展示推介应突出创新成果的核心技术,推介的图文说明应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尽量列举检索结果、鉴定结论、用户报告等具体材料,尽可能不用专业术语和不诠释公式定律,便于向社会企业宣传推介。为进一步推进中国高校展区的国际化,所有的展示项目名称均须有中英文,各参展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对参展项目配备英文说明。参展高校应组织项目负责人、业务人员或专兼职技术经纪人进行现场讲解和推介,接待专业观众,洽谈业务,提高技术转移的成功率。

  

  参展高校要做好参展项目评奖的申报工作,评奖包括工博会评奖和中国高校展区内部组织的评奖。申报工博会评奖要注意按照申报要求做到材料的完整和齐全。内部评奖将继续突出提高参展成效的核心目标,对在产学研用结合上有突出成绩的项目、组织参展取得突出成效的高校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展区的建设和运行

  

  中国高校展区建设和运行的宗旨是:全力以赴落实教育部的要求,服务参展高校。具体内容有以下各项:

  

  (一)编印《参展手册

  

  4月底前完成《参展手册》的编写,阐述高校组织参展的各项具体工作要点,制订申报表、协议书等文本,为参展高校提供可操作的工作规范。

  

  (二)实施完成展区布局

  

  合理安排高校展位;做好展区整体功能性特装;协调参展高校充分利用公共会场区、洽谈区等功能性区域,围绕参展目标安排多种活动;设立秘书处和储藏室等,为参展高校提供细致周到的现场服务和后勤保障等。

  

  (三)加大组商力度

  

  今年高校展区将继续组织50个左右的专业团队4000名以上的专业观众,其中包括组织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需方成员单位,在展会现场集中发布企业的技术需求,做好双向互动。

  

  在组织企业家和投资客商参观中国高校展区期间,根据对方要求安排参观高校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实验室、科技成果展厅和产学研合作基地等活动。结合教育部“蓝火计划”的实施,通过“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安排,持续开展技术对接的双向互动活动。

  

  (四)组织评奖工作

  

  评奖工作是对高校参展项目、展示水平和参展成效的一项重要评估。工博会设立金、银、铜、创新四个类别的奖项,每所参展高校可推荐2-4项展品申报评奖。中国高校展区将协调组织做好项目遴选、评奖申报等工作,对荣获大会奖项的参展项目还将另行奖励。

  

  2012年中国高校展区内部评奖活动仍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继续对评奖工作进行改进和优化,继续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优秀展品奖的项目评价。中国高校展区设置的奖项包括:优秀展品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三类。中国高校展区组委会办公室将结合报奖项目的展览效果及第三方评估意见等决定优秀展品奖的获奖名单, 并由中国高校展区组委会领导最终审定。中国高校展区对沪外高校荣获的优秀展品奖将颁发奖杯、奖状和奖金;对在沪高校荣获的优秀展品奖颁发奖杯和奖状,并将中国高校展区优秀展品奖作为上海市教委产学研支撑项目(或其他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由组委会办公室评审,并报组委会领导最终审定。对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颁发奖状和奖金。

  

  (五)加强宣传工作

  

  除编印《情况交流》等内部信息沟通资料外,中国高校展区组委会将积极联系公共媒体发布高校的参展信息,对领导重视、学校认真组织参展、产学研用结合取得成效的工作进行重点报道。

  

  (六)加强中介机构的推介力度

  

  2012年中国高校展区将继续加强中介机构的推介力度,探索技术经纪工作的模式和经验。组织上海高校技术经纪有限公司的经纪人利用中国高校展区,积极开展技术中介服务活动,一方面宣传推介高校的知识服务团队及其拥有的技术创新成果和技术,扩大影响;一方面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信息,邀请有意合作的企业家参观中国高校展区,组织更多的专业团队和专业观众进行技术洽谈,参与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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