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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2]75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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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各地政府要根据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加强综合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力量的优势,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机制

  

  (一)贯彻落实法规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抓紧制定和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法制体系。

  

  (二)科学编制防治规划。要抓紧编制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二五”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增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规范、科学、有序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同时,各地政府要根据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监测预警、调查评价及科研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有可靠的经费保障。同时,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探索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各地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专业技术保障队伍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装备、有物资、有经费。国土资源部门要整合专业技术力量,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大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防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技术职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五)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的研究,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励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指挥、救援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制,逐步建成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技术机构、技术装备体系和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治工作水平。

  

  (六)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和避险演练。市、县(区)、乡(镇)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提高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逐级负责制,加大对防灾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构建协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治资金,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建设、规划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镇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交通运输、铁路部门要加强工程建设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负责交通干线、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应急处置和防治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小流域和泥石流河道、沟道的治理,负责山洪灾害和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教育、卫生、国资监管、经济和信息化、旅游、文物、部队等部门(单位)分别配合做好学校、医疗场所、国有企业、旅游景点、文化保护单位、军事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和防治工作。教育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列入中小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内容;林业、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负责开展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尾矿库(坝)的安全检查;气象部门要做好气象信息的收集,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联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三)调动各方力量。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队伍等抢险救援骨干力量,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人民群众 、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形成强大的灾害防治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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