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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6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四)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远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五)融资服务。年组织银企对接活动4次以上;年组织融资知识讲座4次以上;组织开展融资产品咨询、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建立融资超市。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

  

  第十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满意度等进行测评,填写《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被推荐示范平台的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一条  被推荐为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

  

  (四)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五)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六)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的文件;

  

  (七)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八)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第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评审合格的示范平台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第十四条  示范平台的评审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按照当年申报工作通知要求进行。

  

第五章 认定管理


  第十五条  示范平台名单及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建立示范平台信息数据库,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第十六条  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每年将工作总结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与年度申报同时进行,由示范平台将三年工作总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见附件3)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测评后,填写测评情况及意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 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辖区内示范平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底将示范平台工作总结汇总报告和检查情况报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家不定期对示范平台的服务情况进行测评,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  示范平台认定工作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并对省级及以上示范平台给予相应的扶持。

  

  第二十一条  全国性行业协会可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示范平台承担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省(区、市):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年 月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签字
    
    
    
    
    
    
    
推荐单位组织测评情况(随机抽取,不少于10家)
测评方法上门拜访 电话询问 网络互动 书面征求 其他
抽样企业名称被访人员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对所受服务的总体评价
很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对区域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
     


  

  附件2.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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