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2]11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8
【实施时间】 2012-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1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甘肃省结核病防治规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目标与任务,降低结核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结合我省结核病疫情与防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国重大传染病之一。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相继制定实施了3个结核病防治十年规划。特别是从2001年开始,全面推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各地政府积极履行承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0年间,全省共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7.6万例,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近10万例,避免了100万健康人感染结核菌。2010年,全省涂阳肺结核患病率降至34.3/10万,比1990年下降了49.2%。

  

  但我省仍是结核病发病的主要集中地区,防治形势不容乐观。2001-2010年,肺结核病年发病人数始终居我省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的前列,耐多药肺结核危害不断凸显,未来数年内可能出现以耐药为主的结核病流行势态,并且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人数不断增加。而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的需求,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层防治力量薄弱,流动人口患者治疗管理难度加大,公众对结核病危害的认识不足,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全面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

  

  三、防治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进一步减少结核病感染、患病和死亡,切实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发现并治疗管理人数达到10万;

  

  --全省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全省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全省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

  

  --全省以县为单位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使用率达到100%;

  

  --80%以上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痰培养工作,100%的市州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药敏试验工作,省级结核病实验室开展快速菌种鉴定工作;

  

  --全省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达到9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

  

  --以市州为单位开展耐多药肺结核诊治工作覆盖率达到50%,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在艾滋病高、中流行县市区结核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筛查率达到70%;

  

  --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

  

  四、防治措施

  

  (一)加大查诊力度,提高患者早期发现率。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落实肺结核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制度。加大结核病的监测力度,鼓励通过使用细菌学检测和快速诊断新技术,提高患者发现水平。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肺结核可疑者免费提供痰涂片、胸部x线检查等诊断服务。各地卫生、教育、公安、司法、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流动人口、学生、羁押人群、老年人等特殊及高危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力争尽早发现肺结核患者。

  

  (二)规范患者管理,提高患者治疗管理水平。落实对肺结核患者的免费诊疗与管理政策,定点医疗机构要对肺结核患者实行规范化治疗,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治疗和随访检查,规范开展辅助检查和辅助治疗,切实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加强患者的治疗管理,不断探索适宜的治疗管理技术和方法。要规范使用抗结核药物,逐步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患者关怀活动。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工作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护。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