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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5-11
【实施时间】 2012-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2〕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沈阳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沈阳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平安沈阳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第十二届全运会在我市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建设“五个沈阳”为中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建立党政领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全面实现“平安全运”的目标,为加快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创造更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力争在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召开之前,构建“上下贯通、条块结合、动静互补、内外联动、专群一体”全方位、立体式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体实现以下“10个工作目标”:

  

  (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落实率达到100%,不稳定因素、涉稳群体和人员摸排掌控率达到100%,信访总量和集体上访数量明显减少,进京访和进京非正常上访数量明显减少,民转刑案件明显减少,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进京上访事件。

  

  (二)刑事警情降幅30%以上,多发性侵财类、食品药品领域涉假类案件破案率提高30%以上。

  

  (三)社会公共安全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公共安全隐患发现整改率达到100%,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治安复杂地区等高发案部位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监管水平明显提高,突出社会治安热点问题依法得到有效整治。

  

  (五)全市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幼儿园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各种安保防范力量配备率达到100%,坚决防止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事)件。

  

  (六)社区治安防范力量配备率达到100%,每周100个街道(乡镇)可防性案件实现零发生,每季度200个社区(村屯)可防性案件实现零发生。

  

  (七)有效遏制流动人口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保持下降态势。

  

  (八)互联网服务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对网络舆情的引导能力显著增强,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得到有效遏制。

  

  (九)道路交通事故件、死、伤、损四项指标全面下降,主干道机动车通行率提高20%以上;静态交通管理规范、停车有序,防止发生有影响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十)城市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到98%以上。

  

  三、任务分工

  

  (一)市编委办: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机构组建审批。

  

  (二)市委教科工委:指导全市科教系统27所高校加强专兼职治安保卫力量建设。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市教育局:以“平安校园”建设为载体,指导全市1696所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专兼职保安力量、教师义务巡逻队伍建设,加大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整治,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五)市宗教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审批及监管工作;依法对非法宗教活动及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取缔。

  

  (六)市公安局:建立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联席会商机制。组织、发动各种治安防控力量,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犯罪、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持严管严打态势,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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