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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保险事业的生命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关系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关系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经过近20年的实践和探索,我省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规模迅速增加,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但监督管理配套政策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监督管理力量薄弱、手段落后,基金统筹层次低、管理分散,征缴强制力不足、欠费严重,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直接影响到基金的安全完整和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基金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监督管理行为,切实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好用好。 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范围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社会保险法》为依据,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目的,着力构建涵盖基金征缴、管理、发放、运营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保障得力的基金运行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有效运行,促进我省社会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监管范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基金5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 (三)基本原则。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由政府统一管理、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征收、管理和使用。 单独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相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专款专用。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保值增值。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保值增值。 三、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四)强化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要尽快实行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费的市级或省级统筹,逐步整合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实现“五保合一”、一票征缴,保证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规定将机关、事业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列入预算安排,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核定工作,及时为地税部门提供缴费核定信息。地税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按时足额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对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严格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新农合基金政府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农民个人缴费由统筹地区政府组织筹集。 (五)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行为。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据实核定、征缴,严禁协议缴纳、违规减免。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程序为: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下达《缴费核定通知书》并向地税部门提供缴费核定信息,地税部门根据核定的缴费数组织征收并上解财政部门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征收票据按月记账并与财政部门对账,同时与下达的《缴费核定通知书》进行对比分析。人社、财政、地税部门和承办社会保险基金业务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要按规定及时上解(划转)社会保险基金或调剂金,缩短资金在途时间,严禁滞留社会保险基金。人社、卫生、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督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基数审核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