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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1、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是促进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系统整体联动的重要助推力。各级国资委要在坚持分级代表的前提下,开拓视野,统筹布局,积极发挥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向优势企业、核心主业和名牌产品集中。要加快推动地方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与国有经济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相适应的资本新布局。要引导企业加大主业发展力度,明晰发展的产业主次、产权结构和组织层次,拓展延伸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以出资关系为基础,按照有利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设置合作企业股权结构。对不同层级、地区企业之间的合作,要坚持分级代表,按照同股同权或者章程约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2、加强多层次战略合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之间的对接合作,是实现国有资产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重要途径。各级国资委要继续深化央企对接合作,切实把握“扩大规模、拓宽领域、提升层次、提高水平”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央企得天独厚的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两型社会”建设、增强创新发展能力等方面,积极开展对接合作,推动项目落地,搞好跟踪服务,努力实现与央企合作发展的常态化、科学化和高效化。要加强省内国有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发挥优势国有企业在资源重组和产业链整合方面的主导作用,推动省、市、县三级国有企业开展联合重组,开发对于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实现优势互补、联动发展。要不断扩大对接合作主体,拓宽对接合作领域,创新对接合作方式,巩固对接合作成果,形成国有企业间的全方位联动、宽领域合作、多层次合作、高效率运转的工作机制。 (四)努力培育国资系统工作文化 国资系统工作文化是推动国资系统持续发展的精神支柱,也是提升国资系统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全省各级国资委承担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共同责任,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一同肩负着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共同使命。各级国资委要立足出资人的职责定位,深刻认识国资监管机构区别于一般行政单位的行为准则和履职要求,努力践行“大国资、一盘棋、一家人”的国资监管理念,积极培育上下一心、整体联动、协调合作的国资系统文化。全省国资委系统干部要忠于国资事业,善于服务企业,敢于面对挑战,勇于开拓创新,真正使国资系统文化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形成推动我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五)广泛凝聚国资系统内外工作合力 1、激发内在动力。党建工作始终是国企独特的政治优势,也是凝聚、团结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保证。各级国资委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政治优势,始终坚持以党建促发展,深入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大力提升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要通过精心设计突出特色、富有实效的企业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和方式,探索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责任到位的企业党建工作格局,建立起党委领导、责权明确的企业党建保障机制,广泛调动广大基层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形成党内外全体干部群众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为企业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2、凝聚发展合力。国有资产为全民所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人人有责。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级国资委要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促进系统内外的工作联合、资源整合和感情融合。要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打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形成依靠地方、联合部门、协调各界、共谋发展的国资监管大格局工作合力。 四、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国资委要将加快构建湖南国资监管大格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准确把握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总体要求,组建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统筹谋划,层层落实责任。上级国资委要定期到下级国资委开展指导、检查和督促工作,重点督查下级国资委监管范围、监管职能落实到位以及依法依规监管等方面的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列入对下级国资委的年度工作考核评价范围。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细化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要组织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