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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我省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政策,加大对全省创新创业的典型人物、高层次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先进事迹及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力度,弘扬科技在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中起到的支撑作用,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应用成果、服务产业的大环境。 (四)整合资源,各司其职。 《黑龙江省人才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我省现有各类人才发展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奖励补助;充分发挥新设立的“黑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作用,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引导全社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各类重点实验室和研发、工程、技术中心,首台(套)产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补助资金分别在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和省科技厅的专项资金中列支。各项奖励补助的具体认定细则由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等部门另行制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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