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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2]333号
【颁布时间】 2012-05-24
【实施时间】 2012-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0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12〕33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大赛和活动周的组织工作。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六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

  


  一、主题

  

  新设计、新广货、新生活

  

  ——创建“广货”新品牌,树立“广货”新形象,大力推动“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设计人才职业化和设计成果市场化”,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推动作用。

  

  二、宗旨

  

  (一)推动大赛新发展。

  

  采取综合赛事和专项赛事结合的联赛新形式,建立省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相关协会、院校和各地市联合办赛的新格局,形成有利于大赛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推动大赛向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二)促进“广货”新提升。

  

  积极推动竞赛成果产业化,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展览、论坛等活动形式,总结、宣传提升“广货”产品竞争力的经验和方法,重塑“广货”新形象。

  

  (三)打造设计新平台。

  

  构建省市联动、各界参与、覆盖全省主要城市的“大设计”推广框架,使活动周成为全省各地、各行业展示设计创新成果和交流经验的大平台。

  

  (四)培养创新型设计人才。

  

  通过大赛平台,大力推广工业设计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有效选拔培养创新型工业设计人才。

  

  三、大赛形式

  

  本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采取联赛的形式,包含综合赛、专项赛和地方联赛三个部分。

  

  综合赛,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包含各个项目类别。

  

  专项赛,按照“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规范要求,由有关行业组织或大型企业根据自身产业发展的实力和需求申请承办,只针对大赛某些特定项目类别。

  

  地方联赛,包括各地市已经开展的各类工业设计竞赛。

  

  大赛的所有奖项均通过综合赛评出。专项赛和地方联赛产生的优秀项目由各主办机构推荐到综合赛,与综合赛其他项目一起参与深化设计评审和总评,角逐“省长杯”奖项。

  

  为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公开,有关赛事之间的衔接细则、规范要求在大赛参赛手册中予以明确和公布。

  

  四、参赛方式

  

  大赛以个人或团队为参赛单位,参赛对象包括粤港高等院校、粤港设计机构、粤港设计师和广东制造企业。提倡企业与设计师、设计机构或院校联合组队参赛,同一参赛单位可提交多个参赛项目。参赛作品必须是2010年10月份以后(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中期评选截止后)所启动的工业设计课题项目。

  

  五、参赛项目类别

  

  本届大赛将结合国际公认的分类模式和我省产业特点,设立参赛项目类别,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印发大赛项目征集通知时正式公布。

  

  在公布的参赛项目类别范畴内,广泛征集符合大赛主题、具备商业和社会价值的设计项目,重点鼓励基于低碳、绿色、环保设计理念的市场拓展、人文关怀、传统再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服务及商业模式创新等产品设计。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征集项目阶段)。

  

  2012年5月底之前公布大赛参赛项目类别,印发大赛项目征集通知,广泛征集符合大赛要求的设计项目,举行大赛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概念设计阶段)。

  

  参赛单位根据大赛主题及项目方向开展概念设计,并参加概念设计评审。

  

  1.概念设计,提交参赛项目。参赛单位自行开展概念设计,7月30日为概念设计成果提交的截止日期。

  

  2.初步评审,结果公示。8月初,由大赛专业评委会依据专业分工对各类参赛项目的概念方案进行评审,并对外公布、公示初步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7天。

  

  (三)第三阶段(深化设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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