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今年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4·29重庆滚石砸死游客事件、5·1河北石家庄过山车断裂事故等,5月9日北京市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市安委会通报:5月5日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西直河村发生一起违法建设房屋发生倒塌,造成4死6伤的恶性事故。同时,全国涉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2月18日云南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团租用云南石林兴利旅游公司旅游大巴,在杭瑞高速云南省楚雄州南华县境内发生9死24伤交通事故;4月22日上海亨达旅行社旅游团租用上海市南汇益流汽车出租服务有限公司旅游大巴,在江苏常熟发生14死20伤交通事故;此外,广西、陕西、湖南、山西等地也发生多起涉旅道路交通事故,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11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旅游包车的就有4起,国家旅游局接各地报送的涉旅道路交通事故也已达9起,累计造成33人死亡。这些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更为全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为扎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提高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全面提高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第一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增强进一步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敏感性,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致力在安全生产中实现全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 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全市旅游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本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拟订旅游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发布旅游安全信息;拟订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旅游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旅游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本辖区内旅游企业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相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操作演练,严格培训上岗、持证上岗制度;组织企业内部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后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迎峰度夏、汛期和非汛期旅游安全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2012年安全迎汛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旅游安全迎汛责任制落实,全市旅游行业要切实做到五落实,即责任制落实、预案落实、队伍落实、物资落实、避险措施落实。重点组织对山区旅游企业进行排查,加强雨天对游客的管理和疏导,避免山洪、雷击等造成人员伤亡。遇有汛情,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决策,组织到位,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