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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9.推进水利体制改革。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逐步推行农业用水终端水价与计量水价制度,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省水利厅、财政厅、物价局、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负责) 10.推进地方金融改革。优化信贷结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力争新增上市公司30家,融资和再融资500亿元。支持地方金融企业扩大规模、提升实力,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稳步推进跨区经营。全面落实省政府有关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革和银行化改革。积极探索地方金融综合改革,建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面向小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研究建立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省金融办、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等负责)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 11.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调整完善征地综合区片价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深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物价局等负责) 12.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开展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健全全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编办、财政厅、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1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专项改革试点和重点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实行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落实相关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省教育厅、编办、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14.加快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推动济南、青岛、烟台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支持青岛打造“蓝色硅谷”,选择部分市县开展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加快推进烟台国家级海洋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和烟台国家级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完善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科技评价奖励机制,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培育适应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平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体制改革。(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编办、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海洋与渔业厅等负责) 15.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全面完成一般性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重点新闻网站等转企改制任务。推动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组建大型演艺集团、报刊集团、影视集团、广电传媒集团、广电网络集团等。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理顺政府和文化企事业单位关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文化产业投资力度,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厅、财政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编办等负责) 16.推进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任务。研究编制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制定与我省可支配财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省发展改革委、编办、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厅、卫生厅等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