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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提升宽带骨干网/城域网的改造升级。 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引入先进的传输网技术、路由器技术、ims技术(ip多媒体子系统)等,提升宽带城域网、骨干网的承载和处理海量数据业务能力,疏通宽带网络接入、汇聚、传输等各个层面的瓶颈。同步完善和优化城域网/骨干网络架构,构建网状网的骨干网络,以适应大流量数据业务的发展,逐步进行ip专用承载网在城域范围内的延伸,对数据业务进行分类承载,以提高网络安全性能。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在城域网内合理规划部署内容分发网络(cdn)系统,推进视频类高带宽业务资源本地部署。在骨干网、城域网逐步引入多媒体子系统(ims)、多协议标签交换技术(mpls)、组播、路由器矩阵、4og/80g/100g光传送网(otn)等新技术,加强对各种业务的支撑,以增强网络智慧化、融合化业务的安全承载。 (四)不断优化和提升增值业务平台服务能力。 各增值电信企业要加快互联网网站的升级与优化,采取优化网站设计,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增加网站接入带宽、改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网络与服务条件等措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联合基础电信企业加强涉农信息平台、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开发直接与农村、农民、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紧密契合的宽带信息服务。 (五)认真做好宽带应用和服务,加强推进宽带成果的普遍惠及。 积极发展面向物联网、三网融合、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的各类平台设施,推动基于云计算的下一代数据中心建设,协调发展各类宽带网络应用设施,以形成对各领域宽带服务的支撑,尤其要推广适用于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宽带接入产品。大力推进信息服务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社区信息化和数字家庭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电子政务网和网络公共服务体系的宽带化改造,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社会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运行机制;促进物联网在相关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渗透与融合,加快三网融合发展,整体提升我区信息服务与应急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严格监督考核制度。 建立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考核机制,将支持宽带工程建设纳入进一步营造分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工作考核,对提速、优化、普及、应用、安全保障等成果显著的部门、市县区、企业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及责任追究。 自治区推进光纤宽带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督办各项决议,每年对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自治区有关部门及地市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积极营造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建设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加强前期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通信配套设施相关规范和标准。 各级建设、规划、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建设项目时,应按照国家规定明确要求建设单位预留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并将其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预算;各相关单位在组织地铁、机场、车站、铁路等公共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审查论证、建设方案审查时,应征求通信管理部门意见;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通信局站、通信管线等宽带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在审批住宅小区和民用建筑项目时,按照国家规定和通信行业发展的要求,将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在核发规划用地许可和工程许可时进行明确。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工程验收标准》等国家规范内容将通信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审查内容;各级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在现行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工程验收合格证》中应纳入通信配套设施审查意见及通信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宁夏通信管理局要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尽快出台符合宁夏区域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与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地方规范和验收标准。 (三)加强网络互联互通管理,提高宽带网络运行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