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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2]92号
【颁布时间】 2012-06-12
【实施时间】 201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

[接上页]


  宁夏通信管理局要加强宽带网络服务质量监管,加强网络间互联互通管理,提高宽带网络运行服务质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规范宽带网络出租出售价格;组织电信企业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加强企业间的共建共享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企业间理性竞争;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积极承担民生公益机构、农村及贫困地区、中小企业、国家产业化基地及产业扶贫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等的宽带接入网建设任务,有效开展光纤宽带接入网建设和网络光纤化提速改造。按要求及时向国家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宽带发展的规划、指标、数据和情况,客观反映宁夏宽带网络发展水平。

  

  (四)简化审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保护宽带网络设施,积极创造宽带网络发展的建设环境。

  

  各级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市政、路政、园林、交通运输、物业管理等部门要简化相关审批程序,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压缩时限,原则上要在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办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许可、用地许可及占地、破路、占绿、破绿等方面的赔补手续,为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创建绿色审批通道。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通信网点多面广、不断增容扩容、优化网络补站点、重复建设的发展特点,在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第三代移动通信(3g)基站建设有关费用的批复》(宁政函〔2009〕90号),基站环保测评费执行每站1000元的意见时,采取20%抽检,以加快环评检验速度。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宽带网络建设用地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有偿使用的,可根据“城市现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除用于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收购储备、评测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农用地定级估价、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变更调查、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地籍管理基础建设等工作外,可以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按照相关规定适当减免赔补费用。

  

  各级城市建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单位)签订排他性协议、强行收取入场费等不合理费用、限制电信企业公平接入、限制用户选择权等不合理、不合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积极支持电信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宽带网络建设。

  

  各级宣传、科技、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走进社区,广泛宣传宽带网络发展的重要性和拉动相关产业、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的积极作用,引导居民关心通信设施的建设发展,消除居民对基站电磁辐射危害的错误认识。

  

  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对宽带网络建设中破路、破绿、占绿的补偿费要在公示相关文件标准的同时,按现行标准的50%减免补偿费。银川市要依据《关于调整银川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综发〔2011〕32号)要求,对宽带网络建设按收费标准的50%执行;占绿补偿费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减免第三代移动通信(3g)基站建设有关费用的批复》(宁政函〔2009〕90号)意见,按照每平方米500元标准收取。

  

  对宽带网络设施因城市拆迁、道路改造、公路建设、水利建设等原因被迫拆迁或损毁的,相关单位应按照“拆一补一”的原则协助或协调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各级规划部门和拆迁单位在进行规划拆迁时,应尽量避免频繁拆迁宽带网络设施,并要提前通知相关产权单位和通信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宽带网络设施进行保护力度,确保宽带网络有效覆盖和安全使用。

  

  宁夏电力公司各级供电单位在受理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校园、工业园区、机场、酒店、公寓楼等用电项目时,应主动要求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中为宽带网络设备预留电源接入位置,并加强对电源配置的验收管理,保证宽带网络设备接入后的可靠供电;对楼道、电信设备间等区域内的宽带通信设施分表计量,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要积极建立绿色通道,为通信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提供便捷服务。在受理换表业务时做到快速办理、提前通知、及时更换,最大限度缩短因换表引起的宽带网络设备停电时间,保证可靠供电;在受理基站用电报装业务时,统一业务受理和资质查验程序,简化手续,保证各环节时限,做到“早接快送”,积极支持宽带网络建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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