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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2]103号
【颁布时间】 2012-06-04
【实施时间】 201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6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接上页]


  (三)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校园、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继续推动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和相关行业协会管理,促进行业自律。鼓励全社会举报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畅通举报渠道。继续扩大企业安管员、义务消防队、村居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推进群防群治。广泛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康杯”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常识,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思三创”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严格执法、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着力深化基层公共安监站所规范化建设,确保乡镇(街道)安监站所和安监队伍切实做到机构编制、职责任务、监管人员、经费装备和考核机制“五到位”。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本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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