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浙教基[2012]81号
【颁布时间】 2012-06-12
【实施时间】 2012-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9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强学分管理制度建设。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学分认定办法,制定本校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切实加强学分认定档案和学分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地记载学生必修、选修学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要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及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加强对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普通高中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校际选修工作的协调,对提供选修课程的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进行认定和管理;对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要予以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